刑法修正案九:加严网络犯罪,保护公民权益

刑法修正案九:加严网络犯罪,保护公民权益

一、网络犯罪罪名增多

修正案九新增加了“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等罪名,从多个角度打击网络犯罪行为。

二、量刑标准提高

根据修正案九,网络犯罪的量刑标准普遍得到提高。例如,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的最高刑由三年有期徒刑提高到七年有期徒刑;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的最高刑由三年有期徒刑提高到五年有期徒刑。

三、新增网络犯罪情节

修正案九还新增了多项网络犯罪情节,例如:

  • “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诈骗、敲诈勒索等犯罪活动,数额较大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
  • “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制作、复制、查阅、传播淫秽电子信息”
  • “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侮辱、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
  • 四、增加多种网络违法行为

    修正案九还规定了多种网络违法行为,情节较轻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这些违法行为包括:

  • “未经计算机信息系统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同意,访问、使用计算机信息系统”
  • “未经计算机信息系统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同意,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的数据”
  • “未经计算机信息系统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同意,发送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信息”
  • 标签:刑法修正案九,网络犯罪,网络安全,公民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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