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保障人权,维护司法公正

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保障人权,维护司法公正

一、强化被告人辩护权

修正案进一步强化了被告人的辩护权。首先,扩大了律师的辩护范围,允许律师在侦查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及时保障其合法权益。其次,规定了辩护律师不得担任公诉人,避免出现利益冲突。

二、规范强制措施

修正案对强制措施的使用作了更加严格的规定。明确规定了逮捕、拘留、搜查、扣押等强制措施的适用条件和程序,限制了执法机关的权力。同时,对无罪释放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还增加了国家赔偿的规定,切实保障其权益。

三、加强检察机关与侦查机关的制约

修正案明确了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独立地位,赋予其对侦查机关的监督权。同时,规定了侦查机关必须向检察机关报告重大案件的进展情况,接受检察机关的监督。

四、优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修正案优化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进一步鼓励被告人主动认罪悔罪。明确规定了认罪认罚的条件、程序和量刑情节。同时,对拒绝认罪认罚的被告人,也作出了相应规定,保障了案件的公正审理。

五、完善审判程序

修正案完善了审判程序,增强了审判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明确规定了案件审理必须公开进行,只有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等特殊情况时,才可不公开审理。同时,允许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出席法庭调查,质证,充分保障其诉讼权利。

标签: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辩护权,强制措施,检察监督,认罪认罚,审判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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