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工委:全面禁燃烟花爆竹不合法

法工委:全面禁燃烟花爆竹不合法

近日,法工委在答复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6253号建议时表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不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实际,划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时段,并可以采取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等措施。

也就是说,地方政府只能在一定区域和时段内限制燃放烟花爆竹,而不能全面禁止。

法工委同时强调,各地在划定禁燃区域和时段时,应当综合考虑当地实际情况,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并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划定禁燃区域和时段的原则

划定禁燃区域和时段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 保障公共安全:重点在人员密集、交通繁忙、高层建筑集中、文物古迹周边等区域划定禁燃区域。
  • 保障环境卫生:重点在空气质量较差、水源涵养区等区域划定禁燃区域。
  • 尊重民俗文化:兼顾传统习俗,在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日合理安排燃放时间和区域。
  • 标签:烟花爆竹,禁燃,法工委,法律规定,民俗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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