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疫情防控最新消息

凤台县疫情防控最新消息

为坚决遏制新冠肺炎疫情扩散蔓延势头,坚决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自2023年10月10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实施以下疫情防控措施:

一、强化社会面管控

(一)全县范围内暂停营业性演出、大型会议、各类培训、促销展销等聚集性活动。

(二)全县范围内的电影院、健身房、游泳馆、网吧、洗浴中心、棋牌室等密闭场所暂停营业。

(三)全县范围内的学校、幼儿园、托幼机构暂停线下教学,实施线上教学。

二、加强公共场所管控

(一)全县范围内的超市、商场、农贸市场、药店等公共场所严格落实限流、预约、错峰等措施,控制人员流入密度。

(二)进入全县范围内的公共场所必须佩戴口罩,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并配合体温测量。

三、强化重点人群管控

(一)从外地来凤人员必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报备,配合落实管控措施。

(二)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严格落实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管控措施。

四、强化医疗救治保障

(一)全县范围内发热门诊、定点医院24小时开诊,保障发热患者及时就医。

(二)全县范围内增设便民核酸采样点,方便群众就近检测。

五、强化应急处置保障

(一)全县范围内设立疫情防控应急指挥中心,统筹协调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二)全县范围内的医疗机构、公安机关、社区工作者等部门密切配合,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六、强化宣传引导

(一)通过各类媒体平台广泛宣传疫情防控知识,提高群众自我防护意识。

(二)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及时举报违反疫情防控规定行为。

七、强化责任落实

(一)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二)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管,严肃查处违反疫情防控规定行为。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筑牢疫情防控防线,守护我们共同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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