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密《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有资产监管新规来了!

解密《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有资产监管新规来了!

国有资产监管新指南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是国务院于2023年3月22日发布的,于2023年5月1日起施行,旨在加强和完善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它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了全面规范,对国有企业(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流程、内容、方式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

监管主体明确化

条例明确了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主体,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简称国资监管机构)。国资监管机构负责对企业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履行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责,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

监督范围扩大化

条例将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范围扩大到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国有资本参股企业以及其他依法由国资监管机构监督管理的企业。

监管责任压实化

条例明确了企业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和企业的责任,要求企业对国有资产进行真实、准确、完整的记录和管理,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和内控制度,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

监督手段多样化

条例规定了多种监督手段,包括日常监督、专项监督、审计监督、绩效考核等,为国资监管机构有效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提供了保障。

监管方式法治化

条例强调了法治化监管,要求国资监管机构依法行使权力,规范执法行为,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标签: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国有资产,国资监管机构,监管主体,监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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