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被诬告偷拍案二审已受理,等待正义的到来

地铁被诬告偷拍案二审已受理,等待正义的到来

事情还得从2021年说起,张女士乘坐地铁时,被李某某诬告偷拍。李某某声称,张女士用手机对其实施偷拍,并对其进行辱骂和威胁。张女士否认了李某某的指控,并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某某赔偿其名誉损失费。

一审法院经过审理,判决李某某赔偿张女士名誉损失费1000元。李某某不服判决,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已受理此案,并将于近日开庭审理。

该案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也让人们对公共场所的偷拍行为有了更多的思考。偷拍行为不仅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而且也会对受害者造成严重的精神伤害。因此,我们必须对偷拍行为说不,共同维护公共场所的秩序。

标签:地铁偷拍案,二审受理,名誉权,隐私权,公共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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