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条例》的主要修改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参保范围扩大。将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劳动者纳入参保范围,保障了所有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工伤认定程序简化。简化了工伤认定程序,明确了由用人单位负责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审核认定。
工伤待遇提高。提高了工伤待遇,增加了工伤医疗待遇、工伤津贴待遇、伤残待遇、死亡待遇等,保障了工伤劳动者的基本生活。
康复救助措施完善。完善了康复救助措施,明确了由用人单位负责提供工伤劳动者的康复救治,并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康复补贴。
职业病预防控制措施加强。加强了职业病预防控制措施,明确了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病危害预警、监测、评价、控制和应急预案等制度,并对职业病预防控制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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