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教育局:从“三叶草”到“四叶草”
温岭市教育局,成立于1950年,是温岭市人民政府的组成部分,负责管理温岭市教育事业。温岭市教育局下设多个部门,包括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教研室、德育科、体育卫生艺术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基础教育科、学前教育科、特殊教育科、民族教育科等。温岭市教育局的主要职责包括:
1.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 制定和实施温岭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3. 管理温岭市教育经费并监督其使用。
4. 组织和指导温岭市教育教学改革和创新。
5. 评审和审批温岭市教育机构的设立、变更和撤销。
6. 核发温岭市教育机构的办学许可证。
7. 组织温岭市教育机构的招生和录取工作。
8. 负责温岭市教育机构的教学质量评估和监督。
9. 管理温岭市教育机构的人事工作。
10. 组织温岭市教育机构的教师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11. 开展温岭市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
温岭市教育局在温岭市教育事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温岭市教育局秉承“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宗旨,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发展”的教育理念,不断深化教育改革,推进教育现代化,为温岭市培养了大批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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