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护航国家立法与监督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护航国家立法与监督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成立于1954年,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及其组成人员履行职责的综合性办事机构。

办公厅的主要职责包括:

  • 服务立法:参与立法起草、审议,组织立法调研,提供立法咨询,协助办理代表议案和建议。
  • 监督工作:调查处理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督促法律实施。
  • 代表工作: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组织代表培训和活动,反映代表意见和建议。
  • 其他职责:负责文书处理、信息公开、联系协调、后勤服务等工作。
  • 作为一个庞大的工作部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下设多个局室,各司其职:

  • 立法局:负责立法工作规划、起草、审议等。
  • 监督局:负责监督工作调研、检查、督促等。
  • 代表联络局:负责代表联系、培训、活动等。
  • 综合局:负责综合协调、文书处理、信息公开等。
  • 人事局:负责人事管理、培训等。
  •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依法履职,积极服务立法、监督和代表工作,为维护国家法律尊严、保障人民群众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

    标签: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立法,监督,人大代表,依法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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