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了以下基本制度:
1. 国家政权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选举产生国家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是中国领导地位的政治基础。其他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与中国共产党共同协商国家大事。
2. 经济制度:
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和外资企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共同发展。
国家实行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国家对国民经济实行宏观调控,维护市场秩序。
3. 文化制度:
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基础,发展科学文化教育事业。
多民族文化平等发展:尊重各民族文化,保障少数民族的文化权利。
4. 社会保障制度:
国家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失业、残疾等情况下获得基本生活保障。
国家发展医疗卫生、教育、社会福利、住房等事业。
5. 其他基本制度:
法治制度:国家建立健全法制,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外交制度: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维护国家利益。
国防制度:根据国家安全需要建立强大的人民军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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