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改房政策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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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改房的定义

房改房是指由国家、单位或个人投资建造或购买的住房,在一定时期内以低于市场价格向本单位职工出售或出租的住房。

二、房改房的出售政策

  • 出售对象:符合条件的本单位职工或直系亲属。
  • 出售价格:一般按原购建成本或重置价格的一定比例确定。
  • 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 出售时间:根据各单位的具体情况确定。
  • 三、房改房的出租政策

  • 出租对象:符合条件的本单位职工或直系亲属。
  • 出租价格:一般按市场租金的一定比例确定。
  • 租赁期限:一般为5年或10年。
  • 退租条件:职工离开本单位或有其他住房安排时,应当退租。
  • 四、房改房的产权归属

  • 购买的房改房:职工一次性付款购房的,产权归职工本人所有;分期付款购房的,在付清全部房款后,产权归职工本人所有。
  • 出租的房改房:产权归单位或原产权人所有。
  • 五、房改房的交易政策

  • 购买的房改房:职工取得产权后,可以依法上市交易。
  • 出租的房改房:职工不得擅自转租、转让或抵押房改房。
  • 标签:房改房政策,北京市,住房制度改革,职工福利,产权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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