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指南

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指南

伙伴们,打工人打工魂,打工人都是人,再忙也得有休息的时候!根据我国《劳动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劳动者连续工作满1年后,享受带薪年休假。

休假天数是这样的:

  • 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每年5天。
  • 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年10天。
  • 工作满20年以上的,每年15天。
  •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所说的"工作年限"是指连续工作年限,也就是在同一家单位连续工作的时间,中途离职再入职的年限不能合并计算。

    休假安排要合理:

    年休假应该按照每年的工作时间和劳动者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单位不能单方面安排休假,需要跟劳动者协商一致。如果单位和劳动者不能协商一致,则由劳动行政部门协调解决。

    不能克扣休假:

    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延劳动者的年休假。如果单位违反规定,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但有一种特殊情况除外: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经劳动者同意,可以不安排年休假。比如遇有自然灾害、事故等情况,需要劳动者返岗救灾救险的。

    休假工资照发:

    劳动者休年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这意味着,休假期间你的工资一分不少,照样领!

    提前安排好休假:

    为了保障劳动者的休息权,单位应当提前安排劳动者的年休假。一般情况下,单位应当在每年的3月1日前制定年休假计划,并告知劳动者。

    休假时间可以折算工资:

    如果劳动者因特殊原因无法休年假,经本人同意,可以将年休假折算为工资。但是,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面折算劳动者的年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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