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涉嫌泼酒烧伤妻子,警方不予立案?
案情回顾
据当事女子小丽(化名)描述,其丈夫张某在案发前夜未归。次日凌晨,小丽向张某询问情况,二人发生争吵。争吵中,张某突然拿出酒精,泼洒在小丽身上并点火。小丽顿时感到皮肤一阵剧痛,连忙呼救。邻居闻声赶来,将小丽送往医院救治。
经医院诊断,小丽全身多处烧伤,构成轻伤二级。小丽出院后,立即向警方报案。然而,警方在调查后却以证据不足为由,不予立案。
女子质疑警方不作为
对此,小丽表示非常气愤,她认为警方没有认真调查,导致犯罪嫌疑人逍遥法外。“我身上还有这么多伤,难道不能证明我控告的属实吗?”小丽质疑道。
律师说法
针对该案,有律师表示,警方不予立案的理由可能是缺乏直接证据。根据我国《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立案应当以有犯罪事实发生为前提。如果警方认为证据不足以证明张某存在犯罪事实,就可能会做出不予立案的决定。
后续进展
目前,小丽正在积极收集证据,并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警方也表示,将根据后续调查取证情况,重新评估是否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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