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假工资规定 2013
根据《201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51条规定:
1. 病假工资标准: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用人单位按其本人正常出勤应得工资标准的70%发给病假工资,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
2. 病假工资发放期限:病假工资按月发放,用人单位不得无故拖延或克扣。
3. 病假天数限制: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内可享受12个月的病假。病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4. 续假:医疗期满后,经劳动者申请,经用人单位同意,可续假。续假期间,享受普通病假工资待遇。
5. 重病假:职工患重病或者大病,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可享受重病假。重病假期间,由用人单位保留劳动合同关系,但无需支付工资。
标签:病假工资,劳动合同法,医疗期,病假天数,续假,重病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