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期专利的那些事

过期专利的那些事

所谓过期专利,指的是具有经济价值的现有技术专利。现行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的专利权保护期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专利权保护期为10年。过期专利是指超过法定专利权保护期限,进入公共领域的技术。

1976年,美国国会通过了《1976年专利法案》,实行发明专利制度。在该法案下,专利有效期限为20年,且自申请日算起,自1995年6月8日起,专利保护期从17年改为20年。这意味着,在1995年6月8日之前申请的专利,相关技术均为过期专利,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

2004年,中国出台了《专利法修正案》,将原来发明专利的保护期从15年延长至20年,服务发明和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期从10年延长至15年。据此,凡是在2004年3月1日之前申报的专利,其专利权均已过期进入公共领域。

对于过期专利,社会各界存在不同看法。一些人认为,过期专利是人类智慧的结晶,理应得到保护,不应任其进入公共领域。另一些人则认为,过期专利阻碍了技术创新,降低了社会经济发展速度,因此应鼓励过期专利的自由使用。

总之,过期专利是一个复杂而充满争议的问题。对于过期专利的处理,各国也采取了不同的方式。在我国,过期专利主要通过立法、司法、行政等手段加以规制。

标签:专利,专利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专利保护期,过期专利,公共领域,技术创新,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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