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采购——阳光采购 利国利民

中国政府采购——阳光采购 利国利民

一、政府采购的原则

中国政府采购遵循以下十项原则:

1. 公开原则:政府采购必须公开进行,并为所有潜在供应商提供公平竞争的机会。

2. 公平原则:政府采购必须公平竞争,并避免任何形式的歧视或偏见。

3. 诚实守信原则:政府采购必须诚实守信,并尊重所有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4. 质量第一原则:政府采购必须以质量为先,并选择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可靠、价格合理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5. 效益优先原则:政府采购必须以效益为优先,并选择性价比最高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6. 节约原则:政府采购必须节约资金,并避免任何形式的浪费。

7. 便捷原则:政府采购必须方便快捷,并为所有供应商提供便捷的参与机会。

8. 安全原则:政府采购必须安全可靠,并选择符合安全要求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9. 环保原则:政府采购必须注重环保,并选择符合环保要求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10. 廉洁原则:政府采购必须廉洁奉公,并避免任何形式的腐败行为。

二、政府采购的流程

中国政府采购的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采购需求的形成:政府部门或其他依法具有政府采购资格的预算单位根据其自身的职责和需要,形成采购需求。

2. 采购计划的编制:政府部门或其他依法具有政府采购资格的预算单位根据采购需求,编制采购计划。

3. 采购方式的选择:政府部门或其他依法具有政府采购资格的预算单位根据采购需求和采购计划,选择合适的采购方式。

4. 招标文件的编制:政府部门或其他依法具有政府采购资格的预算单位根据采购需求、采购计划和采购方式,编制招标文件。

5. 招标公告的发布:政府部门或其他依法具有政府采购资格的预算单位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

6. 投标文件的递交:符合投标资格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政府部门或其他依法具有政府采购资格的预算单位递交投标文件。

7. 投标文件的评审:政府部门或其他依法具有政府采购资格的预算单位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确定中标供应商。

8. 合同的签订:政府部门或其他依法具有政府采购资格的预算单位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

9. 合同的执行:政府部门或其他依法具有政府采购资格的预算单位监督中标供应商履行合同。

10. 合同的验收:政府部门或其他依法具有政府采购资格的预算单位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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