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女子劳荣枝案终审宣判,被判死刑

江西女子劳荣枝案终审宣判,被判死刑

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21日公开一审宣判,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绑架罪数罪并罚,判处劳荣枝死刑。劳荣枝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经过二审审理,认为劳荣枝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入户抢劫中采用暴力、胁迫方法劫取财物,数额巨大,并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并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绑架罪。劳荣枝犯罪手段特别残忍,犯罪后果特别严重,依法应予严惩。劳荣枝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劳荣枝虽有自首情节,但不足以从轻处罚。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因此,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劳荣枝案始于1996年,时年22岁的劳荣枝与男友法子英结识并开始了同居生活。1996年6月,两人流窜至安徽合肥时,将受害人殷某骗至租住处后,法子英用尖刀劫持殷某,劳荣枝负责望风,殷某反抗后,法子英将其杀害。7月,两人至江西南昌,劳荣枝使用殷某的身份证件住进一家歌舞厅,并化妆陪酒。8月,两人将租住处的房东陆某及其三岁的女儿劫持至出租房里,胁迫陆某交出1万元后逃走。随后,两人再次住进合肥同一家歌舞厅,劳荣枝继续陪酒,法子英则在歌舞厅内盯梢,寻找作案对象。两周后,法子英将木匠刘某、其妻朱某及其六岁女儿绑架至出租房内,并杀害三人,抢劫财物潜逃。此后,两人陆续在常州、温州等地作案。1999年12月,两人再次流窜至合肥并绑架了熊某,后法子英在勒索赎金过程中被警方击毙,劳荣枝逃离现场。

劳荣枝潜逃20年后于2019年11月28日落网,她被抓后曾表示,自己当年是因为被法子英胁迫才犯下了这些罪行。但在庭审中,检方出示了大量证据,证明劳荣枝在多起案件中起到了重要作用,包括参与策划犯罪、实施犯罪和掩盖犯罪证据等。劳荣枝的辩护律师也表示,劳荣枝在作案过程中曾试图阻止法子英实施犯罪,但法子英性格残暴,且有暴力倾向,劳荣枝慑于法子英的淫威,被迫参与犯罪。

劳荣枝案是一起令人发指的刑事案件,劳荣枝作为一名女性,却犯下了如此令人发指的罪行,令人匪夷所思。目前,劳荣枝已被依法判处死刑,等待她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标签:劳荣枝,法子英,南昌,合肥,杀人,抢劫,绑架,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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