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守护下的泉城公正

揭秘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守护下的泉城公正

一、法院简介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山东省省辖高级人民法院。其前身可以追溯到1950年成立的济南市人民法院。经过多年的发展和变迁,于1983年正式更名为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管辖济南市章丘、长清、济阳、平阴、商河、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六个区县和济南市莱芜区(原莱芜市)。法院下设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立案庭、审判监督庭等机构。

二、司法职能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主要司法职能包括:

  • 审理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 审理第二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 对本辖区基层人民法院审判的案件进行监督、指导和管理;
  • 执行本院和上级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 保障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
  • 依法履行其他职责。
  • 三、庭审现场

    在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庭里,庄严肃穆的气氛扑面而来。法官身着法袍,威严公正,主持着法庭审理。法槌敲响,庭审正式开始。

    当事人、律师、证人等各方在法庭上唇枪舌战,激烈交锋。法官耐心地倾听各方陈述,细致地审查证据,依法公正判决。旁听席上,听众鸦雀无声,见证着司法的公正无私。

    四、典型案件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众多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为泉城社会稳定和法治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其中,轰动全国的“周永康案”就是由济南中院依法审理。

    周永康是中国前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2015年,他因受贿、滥用职权、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等罪名被济南中院判处无期徒刑。此案的审理充分彰显了司法机关对职务犯罪的严厉打击力度。

    五、社会效应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法院深入基层、开展普法宣传,增强群众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

    此外,法院还积极探索司法改革,创新审判模式,提升审判效率和公正性。通过不断完善司法保障体系,为泉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保驾护航。

    标签: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公正,庭审现场,典型案件,周永康案,普法宣传,司法改革

    > 同类文章:

    > 还有这些值得一看:

    粤ICP备20231315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