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我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
根据《关于高温津贴的通知》,我省高温津贴标准现已公布,具体如下:
1.高温津贴发放范围:在高温天气期间,从事露天作业或者高温作业的劳动者。
2.高温津贴标准:
- 28℃以上发放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30元;
- 30℃以上发放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45元;
- 32℃以上发放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60元。
3.高温津贴发放时间:高温津贴应按月发放,发放月份为高温天气期间。
4.高温津贴计发办法:按劳动者实际出勤天数计算发放高温津贴。
老板们请注意,不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属于违法行为,最高可处以5000元罚款。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请各位老板务必按照规定发放高温津贴,让广大劳动者在这个炎炎夏日感受到一丝清凉。
最后,劳动者朋友们有任何疑问,也可以拨打12333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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