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解读
《山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共七章五十三条。条例规定,符合条件的夫妻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并且在子女教育、就业、住房等方面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
一、生育子女相关规定
1. 生育间隔:夫妻再生育子女,应当与前一子女出生间隔五年以上。
2. 准生证:夫妻生育子女,应当在妊娠满三个月后到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准生证。
3. 超生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两个以上子女的夫妻,不再享有计划生育奖励和优惠政策。
二、优惠扶持政策
1. 购房补贴:生育两个子女的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可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
2. 教育资助:符合条件的二孩家庭子女可享受学前教育学费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学费减免等资助。
3. 就业优先:符合条件的二孩家庭子女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就业机会。
三、跨省生育规定
1. 生育证明:跨省生育的夫妻,应当向流入地户籍管理部门提交《生育证明》。
2. 户口迁移:跨省生育子女落户流入地的,应当向流入地户籍管理部门提交《户口迁移证》和《生育证明》。
四、违法行为处罚
1. 超生罚款:超生子女的父母应当缴纳社会抚养费。
2. 拒交罚款:拒交社会抚养费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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