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驿”往无人区:3月1日起快递不得擅自放驿站

不再“驿”往无人区:3月1日起快递不得擅自放驿站

快递不得擅自放驿站,是基于消费者投诉不断

近年来,消费者对于快递擅自放驿站的行为投诉不断,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 未经消费者同意,擅自将包裹放驿站,侵犯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
  • 驿站保管不善,导致包裹丢失、损坏,消费者维权困难;
  • 驿站距离消费者较远,自提不便,给消费者带来额外负担。
  • 相关部门出台新规,保障消费者权益

    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国家邮政局出台了《快递暂行条例》,明确规定:自2023年3月1日起,快递企业不得擅自将快件投递到智能快件箱、驿站等自提点。

    快递企业必须征得消费者同意才能放驿站

    根据新规,快递企业在投递快件前,必须事先征得收件人的同意。如果收件人不同意将快件投递到自提点,快递企业应当按照收件人指定的地址和方式投递快件。

    消费者权益受到保护,但也要理性看待

    新规的出台,保障了消费者的权益,避免了快递小哥随心所欲将包裹放驿站的情况。但消费者在享受便利的同时,也要理性看待,毕竟快递小哥的工作也不容易,如果消费者能够理解和配合,相信快递行业能够更加健康有序地发展。

    标签:快递,驿站,自提点,消费者权益,快递小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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