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驿”往无人区:3月1日起快递不得擅自放驿站
快递不得擅自放驿站,是基于消费者投诉不断
近年来,消费者对于快递擅自放驿站的行为投诉不断,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相关部门出台新规,保障消费者权益
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国家邮政局出台了《快递暂行条例》,明确规定:自2023年3月1日起,快递企业不得擅自将快件投递到智能快件箱、驿站等自提点。
快递企业必须征得消费者同意才能放驿站
根据新规,快递企业在投递快件前,必须事先征得收件人的同意。如果收件人不同意将快件投递到自提点,快递企业应当按照收件人指定的地址和方式投递快件。
消费者权益受到保护,但也要理性看待
新规的出台,保障了消费者的权益,避免了快递小哥随心所欲将包裹放驿站的情况。但消费者在享受便利的同时,也要理性看待,毕竟快递小哥的工作也不容易,如果消费者能够理解和配合,相信快递行业能够更加健康有序地发展。
标签:快递,驿站,自提点,消费者权益,快递小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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