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直住房公积金:让安居梦不再遥远

河南省直住房公积金:让安居梦不再遥远

大家好,作为一名土生土长的河南人,也是一名专业百科解说员,今天我就来和大家伙聊聊河南省直住房公积金的那些事儿。

什么是河南省直住房公积金?

简单来说,河南省直住房公积金是由河南省财政厅和各省直有关单位共同出资,为省直单位及其职工建立的专门用于归集、存储、使用住房公积金的基金。它是职工和单位筹集的长期住房储蓄,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或偿还购房贷款。

哪些单位和职工可以缴存公积金?

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和职工可以缴存住房公积金: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省直单位;
  • 与省直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
  • 在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职工。
  • 缴存比例是多少?

    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比例为本人工资收入的5%-12%,单位缴存比例为职工工资收入的5%-12%。具体缴存比例由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省财政厅和各省直有关单位的意见确定。

    如何提取公积金?

    职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 离休、退休;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 出境定居;
  • 偿还因重大疾病等原因发生的医疗费用。
  • 提取公积金的流程是什么?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向缴存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由缴存单位审核后报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符合提取条件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理提取手续。

    结语

    河南省直住房公积金为省直单位职工提供了有力的住房保障,让广大职工的安居梦不再遥远。如果您有住房公积金方面的问题,欢迎随时咨询我,我会尽我所知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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