鞋类三包规定:了解买新鞋的权利!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鞋类三包规定如下:
1. 包修
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由于生产者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消费者可凭商品销售凭证和产品质量说明,送修处免费修理。
2. 包换
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由于生产者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消费者可凭商品销售凭证和产品质量说明,向销售者要求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商品。
3. 包退
自售出之日起30日内,由于生产者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消费者可凭商品销售凭证和产品质量说明,向销售者要求退货,销售者应予以退货。
需要注意的是,鞋类三包规定仅适用于因生产者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不适用于以下情况:
另外,消费者应妥善保管好商品销售凭证和产品质量说明,以便在出现质量问题时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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